国家有义务保证个人不“喜当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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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发了一篇 《亲子鉴定有没有出错的时候?》后看到提问:为了不喜当爹,可不可以由国家来强制规定,孩子出生后必须跟父母做亲子鉴定?

什么情况下须进行亲子鉴定?首先,国家确实做出了强制进行亲子鉴定的规定:在没有经过正规流程登记(生育证——医院生产——出生证明——户口登记等一系列在一开始就含有父母各种信息的规范流程)却又要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
这种情况下的孩子一般都有几岁至十几岁的年纪,需要跟随父母/养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到公安机关或司法鉴定机构去做亲子鉴定,作为户口登记的必须材料。
不过,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不在于鉴定是否是亲生(因为有领养、过继的情况),而是打拐。无法提供合规法律证明的、非亲生的孩子不仅不能上户口,还立刻会被列为怀疑对象。
你可能觉得多数买孩子的家庭并不敢带孩子来做鉴定,这项规定用处不大,但其实抱有侥幸心理,想给孩子上户口正常生活的人并不少见,而且一旦没有这项规定,会给拐带买卖人口带来极大的便利。所以这项政策是极具社会价值的。

国家有义务保证个人不“喜当爹”吗?至于说的喜当爹,不在国家义务范围内,政府承担这样的庞大支出于社会毫无意义,也没理由规定任何一个家庭,尤其是妈妈,生个孩子还要额外出几千块去证明眼睁睁看着生出来的孩子是自己生的。
有这样怀疑的人大可自己花钱去做鉴定,国家不能负责保证你不喜当爹。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环境下,或许国家更希望生下来、养起来、就是不能打下来……不管谁是爹,多养几个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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