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援鄂女护士”实为志愿者,舆论为何反感她

文丨杜虎“最美援鄂女护士”于鑫慧引发的舆论风波还在持续。新京报10月16日从武汉方面获悉,于鑫慧疫情期间确实在武昌区服务过,当时的身份为医护志愿者,主要工作是监控疑似病例,“蛮勤劳,蛮认真的”。具体接受于鑫慧志愿服务的部门也证实,她从事的岗位不用进行输液等操作,如发现监控的疑似病例情况恶化,就要马上转医院治疗。从2月20日抵达武汉到4月15日离开,于鑫慧先后在两处隔离点从事志愿工作。武汉方面的消息证实,于鑫慧只是志愿者,从未在医疗行业有过职业经历。这一事实性信息的披露,让舆论氛围对她更加不利。1当舆论开始质疑于鑫慧的护士身份问题时,江苏南通卫健委10月14日给予了全盘否认:她尽管是卫校毕业,但没有护士身份,也没有在公立或民营医院工作过。武汉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是,尽管招募志愿者要求有医师或护士职业资格证,但最后接受于鑫慧的申请,是因为疑似病例隔离点人手紧,又无需开展专业诊疗活动。武汉接收单位的信息同时也佐证,于鑫慧在申报时被问及是不是护士时,确有含糊其辞之处:她说参加了护士资格考试,但没有考过,准备补考;至于工作经历,“她只说自己在私立医院工作。”武汉和南通的官方消息,对于我们理解围绕于鑫慧的舆论争议很有帮助,也有助于中立地评价她援鄂至今的社会形象与公开表现。我们已经知道,于鑫慧现在近乎一个“透明人”,她的就学经历、失业现状、婚史、与其他人的经济纠纷官司等都被披露出来。而这一切,都源于她10月7日高调宣布与现役军人婚讯后发生的转折。只是与她宣布婚讯的甜蜜状一同到来的,可能还有于鑫慧没有想到的“噩梦”。是不是持证护士,进一步说学历和职业水平,是第一层的质疑。在南通卫健委一锤定音之前,她还能模糊说法,在此之后,也就没有翻身的余地。由此可以反推,她在微博上暗示的复旦学生证,也可能是一种障眼法。高调宣布婚讯带来的是第二波反感,因护士身份被证伪,她以“最美援鄂护士”身份“希望嫁一个兵哥哥”的宣言也就失去了事实基础。舆论更进一步揭露出于鑫慧已结婚生子的事实,一些流出的司法文件描述了她疑似出轨的作风问题。(网传于鑫慧的离婚官司)
这意味着,于鑫慧靠援鄂经历获得的军婚,在舆论毫不留情的冲击下,从事实基础、忠诚度、不负责任的母亲形象等几个方面快速崩溃。对于鑫慧抗疫形象构成最后一击的,是她的看起来糟糕的经济状况。有网传她在援鄂期间,以感情游戏的方式同时与数名男士交往,甚至被传借过援鄂医生十万元。2上述三个层面的形象打击,描绘了于鑫慧公众形象的反面形象,与她“最美援鄂女护士”的舆论旧印象,与“江苏省最美青年抗议先锋”“南通青年五四奖章”等刻画的公众形象相去甚远,甚至是完全矛盾的。于鑫慧的个人情况已经被翻了个底朝天,不排除她对所有的社会质疑都可以提供自己的说法,但实际上她再也不敢出头发声。退一步讲,即使她出来自我澄清、自我解释,还有谁相信她?舆论从一边倒地赞美她,到强烈地反感她,不过数月而已。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恶评于鑫慧的人,与当初盛赞她的人,是大比例的重合人群。而舆论之所以讨厌于鑫慧,不外乎这几个原因:一类原因是出于事实洁癖。于鑫慧不是持牌的执业护士,而在过往的舆论传播中,她都是以“最美护士”“最美逆行者”身份出现的。再者,于鑫慧的婚史也是一个有杀伤力的缺陷,它断绝了人们对未婚未嫁的勇敢“公主”的想象。
还有一类是因为道德洁癖。这部分人受不了被媒体、政府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人私德有亏。个人品行方面的问题,妨碍了拥戴者对道德模范的完美想象——随着这种幻灭一起产生的,就是对于鑫慧的恨意。假如于鑫慧没有被那些官方荣誉加身,她只是领取志愿服务每天1000元的酬劳,只怕舆论的爱恨不会这么强烈。伴随各种荣誉称号的,是对一个人道德期待的水涨船高。这里就出现了一种叫“道德绑架”的社会心理,认为被荣誉加冕的人一定具备高的道德素养,一定是道德完人,一定要表现出有道德的言行。尽管“道德洁癖”是一个很值得商榷的词汇,在具体场景中或许有完全相反的意思。但是,那些人当初有多爱于鑫慧,现在就有等量的愤恨发泄给她。
第三类反感于鑫慧的,是那些冷眼旁观者。这些人从一开始就对她不感冒,对官方塑造的道德楷模更有本能地疏远,等到于鑫慧的种种尴尬事被揭穿,他们生气的点是:于鑫慧是一个投机分子,她与某种惯于推举道德模范的不良风气合流,两下相互利用,现如今事迹败露,无非是咎由自取。3在上述三大类原因汇聚的集体反感下,于鑫慧从“最美”系列中跌落,成了最丑或最恶。在这种舆论的反复下,中立地评价于鑫慧面临左右压力,确实为难。即使这样,仍想提醒的是,于鑫慧确确实实在武汉做过两个月的志愿者,而且是在2月份疫情最厉害、武汉全城局势最紧张的时候。即使她不是担任正牌护士的工作,但疑似病例隔离区的设置,是武汉整体防疫战略中不可缺的一环,是社区防范转向医院救治的中坚过渡阵地,于慧鑫在这种非常危险的场所下服务武汉市民,而且受到责任部门正面、积极的评价,这是无法抹杀的事实。不只是她,假如任何人有类似付出,都值得赞赏。
如果把这部分事实作为整体,就可以客观地衡量出后来加在她身上的赞誉、贬低有多重,是不是合适。人们不忿的是授予于鑫慧的那些荣誉称号,是明珠投暗,是所托非人,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在颁发荣誉称号这种操作上,主办单位有审核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奖状和荣誉设立了资格门槛(比如必须是持证执业的医护人员),那就需要主办机构核定,资格不符就不颁发。现在于鑫慧获得了几个荣誉,有多少是设定了资格的?又有几个主办单位仔细核查了资格?如果没有设定获奖的专业资格,那于鑫慧得奖没什么可说的;如果设立了资格,那就要怪主办方失职失察,简单地责怪于鑫慧是不是公平?迄今为止,我们没看到当初颁发荣誉给于鑫慧的有关媒体、有关单位出来解释,搞到于鑫慧反而成了靠欺骗赢得荣誉的坏人,成为那个需要背负所有责任、背负所有骂名的人,窃以为这不符合事实。于鑫慧的婚史、作风、债务,更多是个人私德范围,是她人际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完全可以走法律的途径解决。事实上,她从武汉返回后,法院判决她输了民事官司,记在信用系统里。但这与于鑫慧援助武汉,担任志愿者的经历并行不悖。
当然,于鑫慧在学历、职业经历上,确实有含糊其辞之处,而且她面对学历质疑,没有基于事实去解释,而是虚与委蛇打马虎眼。这种做法,更多是虚荣心或学历自卑感作怪,要不要据此批评她,也只能看是不是存在这么一个前提:她有没有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获得利益?于鑫慧志愿服务武汉两个月的事实,能承载多少荣誉,其实是可以衡量的。她在被“最美”系列荣誉相中后,有身不由己的难处,加之虚荣心作祟,开始担任了超出其能力及总贡献之外的典型表演。如今,事实基础萎缩,于鑫慧为超纲表演付出了名誉的代价,人们因失望仅仅谴责她一人,是否恰当?说一千道一万,一个需要冷静思考的问题是,“最美援鄂护士于鑫慧”究竟让批评者损失了什么?如果说,是损失了对道德模范的期待,那更有追问价值的,是塑造于鑫慧的那个荣誉输出机制是不是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于鑫慧利用了舆论的善意,将一桩经不起道德审查的婚姻公之于众,这些轻率、轻浮的做法也许跟她的三观是契合的,但是不是匹配公众对她的期待?只能说,她以一个复杂的个人品性投入时代的洪流中,经受了荣誉加身、遭遇了舆论翻盘,她个人自然会有教训可吸取,那社会呢?除了站在道德高地上严厉指责于鑫慧,还有觉悟三省吾身吗?
过往数月中,于鑫慧之所以成为“最美援鄂护士”,形象塑造上既有个人原因,也离不开权力因素。现在出现了事实偏差,善待而不是恶猜个人,恐怕也应该成为公共讨论的原则。毕竟,于鑫慧之所以能被推到高处,不是她一个人能做到的。现在,“最美援鄂护士”的形象下,留下了一地鸡毛的丑闻现场,于鑫慧被谴责,但只拉她出来批判一痛,也许能解一些人心头之恨,可仅仅是这样吗?总之,于鑫慧经历先褒后贬的舆论波涛,这是一个考验公众理性区分公私之别的案例和机会。一个品性有亏的人在武汉危城时真正帮助过市民,她获得荣誉是因为她的公共服务而不是她隐瞒的那些秘密。你可以反思公共服务奖的资质审查问题,当然也可以取消已颁发给于鑫慧的荣誉。但如果说,仅仅因为危险过去,这个人的私德有亏被暴露,就否认她曾经的奉献,不是捧杀就是棒杀,而缺少一个群己权界的克制与自觉,这不能说是划分个人与公权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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