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彩风|专栏|老马的爱情

爱情笔记
维摩

写到这里才提及马尔克斯,似乎对他有些不够尊重。
在我认识的小说家里,每个人都曾提到过初读老马时的震撼。没错,就是这个词,震撼,他们不约而同地使用它,把这个词弄得无比廉价。
出生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国产小说家,在文学成长期内阅读的作品是单一且有限的,所以改革开放以后,各种文学思潮和优秀作品涌现,他们都慨叹自己渺小。
那时候《百年孤独》已在海外印行近二十年,掀起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浪潮。略萨的《酒吧长谈》和《绿房子》也让结构写实主义在世界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同在第三世界的拉美作家,竟然轻易遮掩了老牌帝国主义的文学光芒,这实在让中国的小说家们气结。
气结归气结,文学终究是要靠作品来说话的。这代国产小说家普遍有股子轴劲儿,一发力,也写了不少好东西,得了不少奖,获得了国际认可,倒是把后来的写作者们挤得无路可走了。
改革开放前后出生的这批作家,现在已经逐渐走向了文学舞台的中心,他们的心结,无非是如何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与上一代人对老马的崇敬相比,这一代人更多的是被他激发出了写作的野心。
老马写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直接把“爱情”俩字写到题目里,是件挺冒险的事儿。它意味着你已经把故事剧透了一半,打算用剩下的一半来拴住读者的眼睛。在我们这些业余选手看来,这种自信近乎嚣张。
在这本书里,老马认为爱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而在另一本书里,他写了一个无所不能的独裁者,他可以颠倒昼夜、改变节日、剥夺他人的生命,唯独失去了爱的能力。两下相比,不能不佩服马先生对人性的洞穿力,与他笔下绚丽的文字相比,或许这才是他成为大神的关键。
假想一下,倘若读者心里都有自己的女神,而这些女神都是文学形象的话,我相信雷梅黛丝的得票数会排在前列。在老马那部尽人皆知的小说中,她只要一出场就会掀起“血雨腥风”,追随者们争先恐后地为其自杀或疯狂,搞得小镇治安混乱,男人个个自危,而她的呆萌属性使她独立于肮脏的尘世之外,更秒杀了无数纯洁的读者。年少时读到她抓起白床单乘风而去那一节,我也是丢下书愣了好一阵子。
2004年,老马写了他的最后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的男主跟我做了同一件事情:给报纸写专栏,专栏内容是关于爱情的。正是因为这个九十岁的老头儿在专栏里直陈其爱,才挽救了那张日渐没落的报纸,这是挺具有讽刺意味的情节。我没这本事,只有羡慕的份儿。
男主身上应该有老马的影子,因为他自己也常常听着古典音乐写作,而且当过很长时间的专栏作家。至于他是否做过书里写的事情,就没有探讨的必要了。他想通过作品表达出来的那种独特的爱,也不知道世间是否存在。
与他写作的全盛期相比,此时的老马已是英雄末路,疲态尽显,就像鲁迅笔下的后羿那样,用依然雄健的姿势射出了最后一箭,却只能够到乌鸦,而不能射落冷月了。
作者简介:维摩,本名王小朋,职业编辑,业余作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人,近年开始文学创作。
THE END
晚报副刊精读
小编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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