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工作制_007工作制是什么意思

007工作制
劳动法问题(大神帮帮忙啊)

  • 案例:2006年5月1日,某化妆品公司聘请赵某担任导购小姐。双方约定: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完成定额后的超额部分按60%提成。若不能完成任务,公司则要扣减赵某工资。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赵某上班后,总是超额完成任务。但2012年6月,赵某怀孕,状况欠佳,未能完成定定额。后公司按合同约定扣发其工资,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10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后来,王某又有两个月未能完成劳动定额。2012年10月,公司根据赵某的身体情况,调任赵某担任办公室行政秘书。2012年11月3日,赵某因粗心,打印一份合同时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100万,公司作出决定,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分析以下问题:(1)如果赵某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2)如果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该案,则赵某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为什么?(3)若在2007年5月1日后,公司仍未与赵某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为什么?(4)赵某在劳动仲裁申诉中,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加点工作,公司以采取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为由予以拒绝,是否合法,为什么?(5)公司扣发工资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6)公司调任赵某担任办公室行政秘书的行为的性质?公司应当履行什么程序?(7)若公司调任赵某担任办公室行政秘书,而赵某不同意,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8)若赵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最后时间是哪一天?为什么?(9)2011年11月3日,赵某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10)若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应付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 回答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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