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上海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及首套、二套认定标准)

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

一、首套二套首付比例认定1、借款人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的,且全国范围内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次购房申请贷款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2、对在沪已拥有 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全国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不论是否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若购入普通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若购入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低于?70%?二、纯商业贷款以及组合贷款首套、二套认定标准1、首套认定:1)?商业贷款: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限购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有2?套可剔除;2)?组合贷款: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限购前且婚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有?1?套可剔除。2、二套认定:1)?商业贷款:家庭名下在沪有一套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在限购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有 2?套可剔除);2)?组合贷款:家庭名下在沪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37.2?平方米或名下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在限购前且婚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有 1?套可剔除)。注:组合贷款时若在沪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公积金限贷。3、全国范围内凡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已经结清,依然计入套数认定。三、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认定标准1、首套认定: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且名下无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婚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有?1?套可以剔除)2、二套认定:1)?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有 1?次本市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2)?家庭名下在沪已有 1?套住房,且人均面积≤37.2?平方米,无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3)?家庭名下在沪已有?1?套住房,且人均面积≤37.2?平方米,在本市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注:在婚前借款人与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自有?1?套可以剔除;婚前若与父母共有多套房屋,原则上是剔除面积大的那套。3、?公积金限贷:1)?家庭名下在沪已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6.7?平方米;2)?家庭名下在沪有?2?套(含)以上住房;3)?家庭名下在沪有公积金贷款在还或有 2?次(含)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相关文章

赞 (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