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

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延伸阅读

内窥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内窥镜室消毒用紫外线封闭消1小时,后开门窗通风,进入室内穿隔离衣,手术开始常规消毒,

隔离酒店消毒流程及标准

一、日常清洁消毒要求

1、室内空气。

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场所清洁消毒。

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2次消毒,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增加消毒频次。

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随时进行清理。

房间、卫生间由被隔离人员负责。

3、物品消毒。

集中隔离房间内的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应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复用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一次性餐具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4、卫生间及卫生用具消毒。

单人隔离使用的厕所每天消毒一次。

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当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5、隔离人员排泄物、呕吐物处理。

排泄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

(例如:排泄物估计量为1升,加2升浓度为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盖好马桶盖浸泡2小时后冲掉。

500mg/片泡腾消毒片40片加入1L水中配成20000mg/L含氯消毒剂。)

6、医疗废物处置。

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双层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鹅颈式封口,分层封扎,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外表面喷洒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空气每日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运送工具每次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

二、终末消毒要求

隔离人员结束隔离或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应立即对隔离人员区域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

1、先对隔离房间开窗通风30分钟,关闭门窗进行紫外线消毒1小时。

2、有序实施以”床单元”为单位的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

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消毒、后清洁(医用织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或热洗涤方式消毒处理),从上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与垃圾。

可搬离的医疗设备与家具,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3、消毒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有明显污染时先去污染再消毒。

4、采取强化的终末消毒措施,可以在上述清洁与消毒措施基础上,再增加紫外线辐照消毒1小时。

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如何落实消毒隔离

这个规定非常的多

面对不同的病患会有不同的规定

简单地介绍下消毒隔离规定

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与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日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并做好标识。并按灭菌日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7天,超过7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五、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七、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黄色为空气隔离标志,粉色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色为接触隔离标志。

雾化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医生护士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清洁,诊疗前后按手卫生标准洗手,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凡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3、各类物品按清洁、污染分别放置,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加盖分别放置。

4、治疗时明确区分清洁区、污染区。

消毒物品必须有消毒日期、并按消毒时间摆放。

5、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无菌器械敷料室、隔离室、传染病房等应有保洁措施及监控手段,定期做好监测和工作登记。

6、氧气湿化瓶、吸引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碘伏、乙醇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二次。

7、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

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传染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

传染病人用过的衣被,应消毒后再清洗。

8、传染病员应在指定的范围活动,不得串病房和外出。

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隔离工作。

出院、转科、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9、传染病员要按病种、病情、分期、分区隔离治疗。

传染科工作护士进入传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脱去隔离衣。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员应严密隔离,用过的器械、衣服,住过的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在焚烧炉焚毁。

11、静脉用无菌液体开启铝盖中心部位后使用时间不超过2小时,启封抽吸的溶酶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凡开启无菌液体后必须注明时间、日期、具体用途。

12、病床应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床头柜应一床一巾,用后清洁消毒备用。

患者出院、转院、死亡,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门诊,急诊的消毒隔离制度

(一)急诊科(室)、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并及时消毒。

(二)传染科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等与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厕所。

(三)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四)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五)门诊、急诊的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相关内容。

(六)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七)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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