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芳:那个在法律之下的男孩

那个在法律之下的男孩
刘小芳
那个在法律之下的男孩,
175的身高,
早已把孩子这个身份撑破了,
谁在为他补了又补?
70公斤的体重,
更是邪恶的沃土,
哪一寸土地愿意与他为伍?
我承认,我无法写诗,
我的想象无法抵达罪恶!
我只知道,被他用过的刀,
因七次进入纯洁的身体,
已羞愧地死去!
它要回到铁,回到火炉,
把自己修炼成铁窗的一部分,
修炼成法律的一部分!
浩荡人间,
都在期待一把刀的重生!
悲剧回放:
受害人琪琪,10岁,品学兼优,喜欢画画。父母在大连当地摆水果摊。平时夫妻俩每天都接送孩子;20号当天,恰好他们没去接,3点到4点期间美术课下课了,琪琪一个人走回家。按理来说也没有问题,路程只有15分钟,她也很熟悉路。但是蔡某某将琪琪骗至家中(或者是暴力胁迫),强行要求与琪琪发生性关系,她反抗,于是蔡某某连捅7刀,致其死亡后,抛尸小区草丛里。
年龄上,他是一个孩子;体型上,他身高175、体重70公斤,比很多成年人更壮;心智上,他老练、镇定,经指认有多桩尾随女性的前科,早已不是传说中天真无邪的“孩子”了。
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结果是,24号,警方宣布这个凶手不受刑事处罚,被两位警察贴身保护,进收容所教养3年。
回 音 壁
它要回到铁,回到火炉,
把自己修炼成铁窗的一部分,
修炼成法律的一部分!
浩荡人间,
都在期待一把刀的重生!
别院主人:刘小芳,四川省双流中学语文教师,全国语文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会员,中国散文诗学会会员,四川省作协会员,《中学作文教学研究》2018年封面人物,2018年四川省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学员。荣获“区十佳青年教师”“市优秀教师”“市学科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市优秀班主任”“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优秀工作者”“双流第九届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荣获全国说课特等奖,荣获成都市赛课第一名。主攻记叙文、议论文写作研究,和诗歌、散文阅读及写作研究,追求诗意地行走,在《散文诗世界》《青年文摘》《四川日报》《四川文学》《草堂》等刊物上发表诗歌、散文、评论四百多篇(首);在《语文教学通讯》《语文世界》《新课程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十几篇。出版有关诗化语文的诗集《长成一根苇草》(著),出版有关地震的诗集《震星》(合著),出版教学研究专著《概括与反概括——语文思维的双翼》(合著),有散文作品被选编为中考阅读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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