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缴纳标准(工会会费收交使用管理规定(试用))

工会会费缴纳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基层分会“职工之家”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基层分会员经费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包括工会会员会费的收交、使用、管理、补充经费的设立、使用要求、预算申请、报销程序等。
 
    第三章会费收交
第三条  交纳会费的范围。凡本公司工会会员,应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提前离岗休息和待岗的会员、离退休会员保留会籍,不再交纳工会会费。
第四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基数和标准
1.会费收交基数。会费收交基数按照每月相对固定的工资性收入为基数,即:会费收交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2.交纳会费的比例:工会会员每月交纳会费按会费收交基数的0. 5%交纳,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3.工资收入调升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工会会费。
4.工会会员每月交纳一次会费,由财务按月上交公司工会账户,公司工会将各单位的工会会费金额年终返回基层分会,由基层分会掌握使用。
   
第四章会费使用
第五条  公司工会会费使用。公司会费主要用于:
1.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购置文体活动所需器材、道具、奖品、补助等费用;
2.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3.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各类慰问活动费用,如生日慰问、新婚慰问、生育慰问、生病慰问、退休慰问、亡故慰问、直系亲属亡故慰问等项目;
4.组织各类劳动竞赛、知识竞赛和有关专项活动所需的费用;
5.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
6.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金秋助学等;
7.公司内部开展员工教育、培训费用,包括优秀学员、自学成才奖励等;
8.表彰工会系统各类先进所需费用;
9.组织参观、学习、调研、业务交流所需费用;
10.其他面向员工组织活动所需的费用等。
第六条  基层分会会费使用。基层分会会费由公司工会建立专项费用台帐,其使用范围适用于:
1.组织分会会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购置文体活动所需器材、道具、奖品等费用;
2.组织分会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一年不超过两次,严格控制在省内,做到当日往返);
3.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确保签收到位);
4.逢年过节向分会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
5.其他活动所需费用,报经公司工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工会经费严格禁止用于以下方面: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八条  由公司工会财务给每个单位建立工会会费收支费用本,记录工会会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  各分会开展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统一到公司工会财务报销,报销的原始凭证,须取得由税务局监制的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  基层工会应定期向会员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原则上每半年向会员公布一次。
第十一条  公司工会每年对基层工会会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基层工会会费收支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职工之家”的条件之一。
 
第六章 补充经费设立和使用要求
第十二条  工会会员活动补充经费,每年年初由公司工会依据上年度各基层分会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额度,结合年终职工之家考核结果和核拨比例进行预算,提出当年各分会的费用指标,报送工会主席审批后,经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工会经费中列支,年初纳入公司全年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  工会会员活动补充经费核拨,以上年度各基层分会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额度为基数,结合年终职工之家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分会1:1.2的比例、良好分会1:1.1的比例、达标分会1:1.0的比例,同时结合单位人数作适当调整后进行核拨,不达标分会不予核拨。工会会员活动补充经费在本年度中根据规定使用,不得超支,不予滚存。
第十四条  各基层分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做到计划合理、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使用规范。
一、工会会员活动补充经费预算申请程序:
1.基层分会认真做好费用支出预算,预算要有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支出明细和费用总额,于每月2 5日前将资金预算表书面版(分会主席签字)和电子版报党群办办公室(格式见附件1),党群办公室于28日前进行汇总审核,经公司工会主席批准后执行。
2.审批后由党群办公室通知基层分会。
3.基层分会逾期未报预算、预算外开支或执行预算超支,原则上不予报销。
4.基层分会工会会费余额不足时,方可启用工会会员活动补充经费。
二、工会会员活动补充经费报销程序:
1.各基层分会按照预算开展活动,活动后依据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和发票,填制报销单,报销单须由基层分会主席审核签字。报销凭证要求规范、手续齐全,由公司工会依据预算,按照工会财务程序进行审核,报公司工会主席审批。
2.工会财务依据审批后的凭证,作付款凭证办理报销。
3.各基层分会要合理使用活动经费,原则上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如遇特殊情况或1000元以下(含1000元),可以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年终公司工会将工会会员活动经费使用、支出、管理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本规定经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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