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标准(一线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1 目的
为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预防事故发生,加强现场管理,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XXXXXX生产..部及质量部一线员工。

3 管理内容
3.1 生产劳动纪律制定
股份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制定公司一线生产运营纪律要求及考核标准,包括公司安全纪律、工艺纪律、5S纪律、设备管理纪律和日常行为纪律及考核标准(见附件),公司已结合生产运营要求进行细化。

3.2生产劳动纪律的检查及记录
员工工作需遵守公司安全纪律、工艺纪律、5S纪律、设备管理纪律和日常行为纪律,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对员工生产纪律进行检查。
3.2.1生产运营部和质量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记录其所有奖励和处罚扣分情况,每月统计一次其员工得分情况,以此作为奖惩依据和考核、评优依据;
3.2.2 班组内部检查及记录
班组长主导的各项检查例如班组分层审核、班组5S检查、班组安全检查等发现的违反纪律行为及班组内成员发现的违反纪律行为,由班组长将违规现象扣分额记录在《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
3.2.3 班组外部检查
1)专门检查:各部门组织工艺纪律检查、5S检查、安全检查、分层审核和不定期进行抽查,记录在《分层过程审核检查表》里;
2)日常检查:由车间主任、现场工艺工程师、设备检查人员、工业化部、质量工程师、质量巡检及其他授权人员进行检查,以及其他各项随机检查发现的违纪行为也属此类检查结果,记录在《分层过程审核检查表》或其他检查表里;
3)当出现产品质量不良后,由责任单位科长、车间主任确认责任人后,记录在《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里;
4)当出现安全事故后,由责任单位科长、车间主任确认责任人后,记录在《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里;
3.2.4 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汇总
部门安排专人对员工考核记录信息予以登记汇总到《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该员工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当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完成后,由他负责将《分层过程审核检查表》或其他专用检查表中的内容汇总到《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
2)当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后,由他负责根据责任科长、车间主任的责任判定结果,汇总到《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
3)针对班组内部检查,由他负责将各班组检查结果收集并汇总到《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
4)车间主任、科长对《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准确性负责,处罚提出人和相关领导可以对处罚记录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疏忽大意的,对车间主任、科长、部长进行处罚;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组内员工和相关领导的监督;

3.3 质量与安全责任人界定
2直接责任人: 违纪人员与事故事件引发人员;
2间接责任人: 包括同班组人员、在同区域作业有可能发现违纪违章行为或检出故障的人员、负有互检、专检职责的人员;
2直接责任人直接主管:直接责任人的直属管理人员,可以包括班组长、带教老师;
2直接责任人二级主管:直接责任人的二级主管,可以包括班组长、科长与车间主任、负有指导监督责任的现场工程师(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部门部长、副总经理;
2直接责任人三级主管:直接责任人的三级主管,可以包括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2直接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根据部门组织架构进行区分。

3.4 违反生产劳动纪律的处罚
对于检查发现生产纪律违反情况,需对对违反纪律的员工,根据违反纪律的轻重扣分。
3.4.1 班组外部检查中出现各类违纪行为

违纪行为等级
直接责任人处罚额 间接责任人处罚额 直接责任人
直接主管
直接责任人
二级主管
直接责任人
三级主管
轻微违纪
违纪
严重违纪

●:按各类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按各类考核标准,减半进行扣分;
如班组外检查是由直接责任人二级主管组织,发现严重违纪时,二级主管可免除处罚。
3.4.2 班组内部检查中出现各类违纪行为

违纪行为等级 直接责任人处罚额 间接责任人处罚额 直接责任人
直接主管
直接责任人
二级主管
直接责任人
三级主管
轻微违纪
违纪
严重违纪

●:按各类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按各类考核标准,减半进行扣分;
班组内部检查时,直接责任人直接主管专指新员工的带教老师,不含班组长。如班组内检查是由直接责任人直接主管组织,发现违纪和严重违纪时,直接主管可免除处罚。

3.5 安全事故处罚
当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后,分管副总经理、部长、科长、车间主任以及各分子公司EHS专员应对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员工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判定,并根据附表1和附表2的内容进行处罚。
附表1

安全事故类型 员工违纪严重程度 (参照员工手册)
无违纪 轻微

违纪行为 严重

A B C D
虚惊事件 1 A1 B1 C1 D1
轻微事故 2 A2 B2 C2 D2
较大事故 3 A3 B3 C3 D3
重大事故 4 A4 B4 C4 D4
严重事故 5 A5 B5 C5 D5

附表2

直接责任人扣分 间接责任人扣分 直接责任人
直接主管扣分
直接责任人
二级主管
直接责任人
三级主管
白色(A1、A2)
白色(A3、A4、A5)
蓝色(B1) 10分
绿色(C1、B2) 20分 10分 10分
黄色(D1、C2、B3) 60分 30分 30分
橙色(D2、C3、B4) 100分 60分 100分
红色(C4、D4、B5、C5、D5) 解除合同 100分 解除合同或降级

对于厂外的交通安全事故可不列入该项考核;
对于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公司可视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对出现等级伤残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分管领导均需进行处罚。

3.6 质量事故处罚
当出现各类质量问题、设备故障及财产损失后,分管副总经理、部长、科长、车间主任以及工业化部级生产技术科应对原因进行分析,对员工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判定,并根据附表3和附表4的内容进行处罚。

附表3

质量事故类型
/事故损失
员工违纪严重程度 (参照员工手册)
无违纪 轻微

违纪行为 严重

质量问题等级 损失金额

A B C D
轻微事件 ≤100 1 A1 B1 C1 D1

101-500 2 A2 B2 C2 D2
一般事件 501-1000 3 A3 B3 C3 D3

1000 – 5000 4 A4 B4 C4 D4
严重事件 5000以上 5 A5 B5 C5 D5
重大质量异常(根据股份公司对重大质量异常定义)

6 A6 B6 C6 D6

附表4

直接责任人扣分 间接责任人扣分 直接责任人
直接主管扣分
直接责任人
二级主管
直接责任人
三级主管
白色(A1、A2)
白色(A3、A4、A5)
白色(A6)
蓝色(B1) 10分
绿色(B2) 20分 10分
黄色(C1、C2、C3、B3、B4) 30分 10分 10分
橙色(D1、D2、D3、D4、C4、B5) 60分 20分 30分
红色(C5、D5) 100分 40分 100分
紫色(B6、C6、D6) 解除合同 100分 解除合同或降级

2对于质量损失费的计算,按股份公司质量部的统一定义;对于各质量问题的级别,由各分子公司根据产品情况自行定义;对于重大质量异常,按股份公司公司质量部的统一定义。
2对于重大质量异常,公司可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车间下道班组发现的上道班组的质量问题,不处罚车间主任。如有牵涉到检验人员的,应计算检验人员的错漏检率。
2车间同一班组下道工序发现的上道工序的质量问题,不处罚班组长。如有牵涉到检验人员的,应计算检验人员的错漏检率。
2对于设备维修工,损失金额应包括:1)不及时维修而产生的停工损失;2)未能彻底排故导致设备重复故障而产生的停工损失;3)设备维护保养不得力而产生的财产损失;
2当质量问题和损失金额同时出现时,取其重者进行处罚。

3.7 日常考核奖励
班组长以上人员在现场检查(专门检查、日常检查)或考核中,发现以下行为可给予5-20分奖励:
2科室、班组内工艺培训或理论考试分数前3名;
2发现质量安全等隐患,避免公司损失;
2主动创新,制作工装提高工作效率或杜绝安全隐患;
2现场5S水平获得部门以上好评;
2积极参与车间、班组改善活动;
2应对突发工作任务,连续工作时间较长;
2工作质量突出,得到部门及以上领导认可;
2受到公司通报表扬;
2受到其他部门科室科长以上书面或邮件表扬。

3.8 其他说明
3.8.1 对2位及2位以上员工共同完成的工作中出现加减分项,无法确定其中当事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平均承担或分配;
3.8.2所有处罚应在发现违纪行为时或事后尽早时间内向当事人直属领导和当事人说明情况,当事人或其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存在争议的,不可在现场和检查人员发生争执,可事后向上级部门申诉,对申诉结果必须服从;并依据申诉结果,由车间主任、科长修正考核记录;
3.8.3班组长和组内员工发现问题后且班组内成员尽了及时上报与整改义务的,且属于轻微违纪行为的,经班组长申请,车间主任、部长批准后,可予以豁免;属于违纪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可减半处罚。
3.8.4 在研发阶段及其他阶段,一些试验性的工作、探索性的工作、或者由于认知水平受限,造成的质量损失等,本手册不适用于此类行为的奖惩;
3.8.5 依据本制度进行奖惩的员工,并不豁免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相应条款的处罚或奖励;科室科长、车间主任、部门部长、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参照公司其他规定进行处罚或奖励;
3.8.6 新员工未通过培训而出现以上处罚项目时,直接处罚培训责任人;新员工已经通过相关培训而出现以上处罚项目的,全额进行处罚。

3.9 质量与安全奖的计算
3.9.1 每月月底由科室科长、车间主任根据《一线员工日常考核表》计算考核工资,1分折算5元进行计算,并将考核工资交给部门部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给人事行政部备案,与工资一起核算。
3.9.2 对于一线员工的考核记录,同时作为员工年度评选各项优秀的基础数据和员工技能评定的基础数据。

4 附件
附件1:安全纪律要求及考核
附件2:工艺纪律要求及考核
附件3:5S 纪律要求及考核
附件4:日常行为纪律要求及考核
附件5:设备管理要求及考核
附件6:安全事故分类

 

附件1:
安全纪律要求及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利益的最重要条件,也是公司经营的最重要目标和最基本的保障。员工遵守安全纪律不仅仅是对公司的一份承诺,更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的体现。
公司和员工都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作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其细则见表1:
表1  安全纪律

序号 类别 违章/违纪行为 扣分标准 违纪等级
1.01 行为类 瞞报、漏报、虚报报告安全事故的 20 严重违纪
1.02 无故缺席各种安全培训活动 5 轻微违纪
1.03 酒后进入生产、试验区域进行各类生产、试验、物流作业的 20 严重违纪
1.04 高空坠物或随手丢扔工具、零部件等; 20 严重违纪
1.05 对进入密闭和狭小空间操作的人员未在指定人员监护的情况下进行操作;监护人员未按规定监护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的 20 严重违纪
1.06 对常识可预见危险未尽到谨慎义务的 10~20 违纪
1.07 在车间内玩周转车、踏乘液压车行驶 10 违纪
1.08 员工用压缩气管吹身上灰尘时未将气管端部抓牢(气管在压力状态下易摆动使人体器官受伤) 10 违纪
1.09 上下楼梯未集中注意力,进行快步或跨台阶下楼梯 5 轻微违纪
1.10 非必要性占用通道达15分钟以上的 5 轻微违纪
1.11 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安全门、消防栓区域、破坏消防器材 10 违纪
1.12 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取暖器未关闭 5 轻微违纪
1.13 在车间内部环氧地坪上奔跑或在光滑的地坪上玩滑板游戏的 5 轻微违纪
1.14 因各种原因造成地面湿滑被指出,可控制处理但未立即进行整改 5 轻微违纪
1.15 货架上物品堆放存在超高、超重,或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恰当的安全措施 10 违纪
1.16 工作区域内物品放置混乱(以5S定置为依据),容易造成人员绊倒,造成伤害的 10 违纪
1.17 员工作业时因注意力不集中或其他原因使工具脱手或滑出造成自身和他人受伤 10 违纪
1.18 对所需搬运的物品重量估计不明,冒险人力搬运的 5 轻微违纪
1.19 仓库二楼行车吊运操作人员未及时进行关闭防护门 20 严重违纪
1.20 工件焊接完成后未及时进行冷却 10 违纪
1.21 硅钢片放置超高(高宽比以工艺要求为标准),尖角露出托盘或者占据过道的 5 轻微违纪
1.22 明知模具底板螺纹孔或拉螺杆丝牙磨损严重,勉强夹紧后吊装时发生滑牙脱落等危险情况 20~40 严重违纪
1.23 高模具在搬运和装模时未稳妥处置,发生歪斜、倾倒现象 10 违纪
1.24 对存在安全隐患点提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跟踪、解决 10 违纪
1.25 线圈成品在装配岗位时未按要求装配前线头朝上、套装后线头扳弯朝下 5 轻微违纪
1.26 硅钢片切头没固定好,发生散落反弹情况 10 违纪
1.27 具有过度疲劳或带病从事设备操作或登高等危险作业 10 违纪
1.28 液压车拉物品时只有单根叉臂受力的 10 违纪
1.29 他人进行冒险及违章作业,对发生在所见区域内(半径在7.5米范围内)的有安全隐患行为若未及时阻止或者向上级反映报告的 5 轻微违纪
1.30 将手或脚部伸入到被搬运的重物下面的 10 违纪
1.31 在重物的四角处支垫短垫木时,手部伸到重物下方 10 违纪
1.32 需人力卸没有底座的PK屏时,未满3人以上作业,且无人协调指挥 10 违纪
1.33 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人员爬到料架第二层或较高产品(含2米)以上作业 10 违纪
1.34 消防器材未按要求进行点检 5 轻微违纪
1.35 两人以上配合作业的,未制定有一人指挥或负责统一口令 5 轻微违纪
1.36 搬运大件物品,驾驶员视线受阻时单人操作 5 轻微违纪
1.37 浇注罐进行产品加压过程中进入该区域的 20 严重违纪
1.38 并抗夹件搬运时直接用撑板垫在下端运输 5 轻微违纪
1.39 干式并抗心柱粘贴涂环氧时心柱悬在空中,人在下端操作 20 严重违纪
1.40 在工作区域玩手机或边工作边打手机等 10 违纪
1.41 当重大物体即将倾倒时上前去搀扶 20 严重违纪
1.42 用压缩气管吹气时直接对面部的. 10 违纪
1.43 线圈模具清洁时未由模具中间向两头擦拭,手臂置于模具上方 5 轻微违纪
1.44 车间导线堆放超过4个线盘 5 轻微违纪
1.45 线圈模具搬运时,未满两人以上操作 5 轻微违纪
1.46 用磨光机切割定位圈时单手操作 10 违纪
1.47 底板搬运时,未注意底板重心,放置时未看清楚架上是否有异物 5 轻微违纪
1.48 在用力松、紧螺杆时未采取合理的作业方法造成伤害的 5 轻微违纪
1.49 使用模具升降机时,升降机在升降途中无人看护 10 违纪
1.50 浇注量大于等于150公斤的线圈吊运时未使用四脚吊带 10 违纪
1.51 在拆模时高压线圈每次吊运超过1个 10 违纪
1.52 拆除大面板(宽160MM)时,螺栓未从下往上拆/拆除最上边一个螺栓时无人扶住面板/螺栓全部拆完未及时卸下面板 10 违纪
1.53 用拆模机拆除线圈拉出硬模时用力过猛造成安全隐患的 5 轻微违纪
1.54 对较高物件进行处理时,勉强操作或用油桶之类不稳定或易打滑的工具进行登高 20 严重违纪
1.55 重量悬殊的的线圈在重心严重偏离托盘中心的情况下一起搬运 10 违纪
1.56 从烘箱往外拉托板时直接拉线圈 20 严重违纪
1.57 拉出或推进烘房小车前连接好轨道,并使活动轨道垂直小车后插上轨道保险销,两人未同时确认 10 违纪
1.58 拉出或推进烘房小车前,未连接好轨道或插上轨道保险销 20 严重违纪
1.59 操作铲刀或美工刀时刀锋用力方向朝向身休或手置于刀口前面 10 违纪
1.60 硅钢片吊运至车间后,规格≤130mm直接落地 10 违纪
1.61 35KV铁芯拆除临时夹件未用行车悬挂 5 轻微违纪
1.62 铁心栈板人工搬运,未用行车吊运 10 违纪
1.63 线圈搬运时超出两只线圈或者超出一只托盘的,未将线圈捆绑 5 轻微违纪
1.64 喷漆作业未在公司规定区域进行的 10 违纪
1.65 铁心用浴霸加热温度超出规定,有着火隐患的 10 违纪
1.66 在喷漆房作业时未关闭喷漆房大门 5 轻微违纪
1.67 未经许可进入实验区域 10 违纪
1.68 未经车间许可,车间班组人员随意串岗作业 10 违纪
1.69 铁饼搬运前未检查是否有开裂现象 5 轻微违纪
1.70 叠装台在叠装前,未确认是否牢固、晃动 5 轻微违纪
1.71 套装线圈时,手扶住吊钩底部 5 轻微违纪
1.72 套装线圈高度≥1200mm,直径≥800mm的未使用两道以上收紧器收紧 5 轻微违纪
1.73 拆片、插片作业时无关人员站立在作业人员旁侧 5 轻微违纪
1.74 接地变叠装后翻身作业时,5m范围内有人员作业及无关人员过往 5 轻微违纪
1.75 人员及车辆在卷帘门正在开启或关闭状态时进出 5 轻微违纪
1.76 使用裸刀片等非规定的刀具 10 违纪
1.77 行走过程未看清脚下有无杂物、突出物、油脂,导致绊倒、扎伤和跌跤。在狭窄处行走,未提防拉扯衣物、磕伤、碰伤。非紧急情况下在厂区内奔跑/小跑 5 轻微违纪
2.01 劳防用品穿戴 两米以上的登高作业无安全措施的 20 严重违纪
2.02 所有进入一车间、二车间、试验站和组合柜装配车间的人员(包括其他部门和外部人员)、行车操作、叉车在行驶过程中叉车操作人员未按要求规范佩戴安全帽 10 违纪
2.03 绕线组、绝缘组和从事操作旋转设备的女工未按要求佩戴女工帽(将头发包裹在帽内) 20 严重违纪
2.04 从事铲、凿、机加工等会产生飞溅碎屑的工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戴防护眼镜 10 违纪
2.05 心柱打磨未按要求佩戴防护镜 10 违纪
2.06 线圈拆模、解剖、切割、打磨时未按要求戴防护眼镜 10 违纪
2.07 操作车床、铣床、钻床时未按要求戴防护眼镜 10 违纪
2.08 整理硅钢片使用敲块时,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 10 违纪
2.09 从事易产生辐射、弧光等的电焊工作(含辅助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戴防护罩 10 违纪
2.10 在高噪声区或长期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使用耳塞 10 违纪
2.11 凡是已经发放了相应防护口罩的岗位人员,需作防护的时间未正确佩戴 5 轻微违纪
2.12 从事喷漆等有毒有害工种时未按要求戴防毒面具 10 违纪
2.13 从事化学品操作等有毒有害工种时未按要求戴防毒面具 10 违纪
2.14 从事会吸入粉尘、颗粒的工种未按要求戴防尘口罩 10 违纪
2.15 绕线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戴口罩(有修改) 5 轻微违纪
2.16 从事搬运、吊装等(发放劳动保护鞋的岗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防砸鞋 5 轻微违纪
2.17 操作美工刀时未按要求佩戴防护手套 5 轻微违纪
2.18 从事有可能发生高温灼烧的作业时未按要求戴隔热手套 10 违纪
2.19 搬动、清洗和使用有毒有害物体时未按要求戴防护手套 10 违纪
2.20 涉及硅钢片等锋利材料物品工作时未按要求佩戴防割手套 10 违纪
2.21 搬运木质包装箱板时未按要求带防护手套 5 轻微违纪
2.22 手电钻操作进行钻孔作业时戴纱线手套 10~20 违纪
2.23 操作钻床、剪圆机等旋转设备时戴手套 10~20 违纪
2.24 工作时间其他防护手套、袖套等其他劳防用品因为没有穿戴整齐,造成或存在安全事故和隐患的 5~10 轻微违纪
2.25 进入车间作业,带围巾/敞开衣服/未扎紧袖口, 束紧衣襟等装束不规范 5 轻微违纪
2.26 其他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5~10 轻微违纪
3.01 化学品 化学品储存柜未张贴化学品清单、最大储存量及相关化学品的MSDS 5 轻微违纪
3.02 未按要求进行化学品的点检 5 轻微违纪
3.03 危险化学品使用其他饮料瓶进行灌装未做明确标识 5 轻微违纪
3.04 化学品储存柜里化学品超过其规定的最大储存量 5 轻微违纪
3.05 油漆、酒精等易燃且挥发性强的化学品,使用后未及时盖上溶剂瓶(盖) 5 轻微违纪
3.06 易燃、易爆等化学品随意放置,使用完后未及时存放到指定地点 5 轻微违纪
3.07 竖放的气瓶、零部件重心不稳、易倾倒 5 轻微违纪
3.08 未将较长时间(超过1小时)不用的瓶阀关闭,将瓶阀和气管内的余气放掉 5 轻微违纪
3.09 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在装卸过程中擅自离岗。 10 违纪
3.10 高温焊枪头、锋利的硅钢片端、有毒和腐蚀性的气、液体、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带电物体等未按规定摆放 10 违纪
3.11 将易燃易爆液体倒入冷却液盆中 20 严重违纪
3.12 氧气、乙炔瓶存放未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 10 违纪
3.13 易燃易爆的气瓶存放时未按要求竖直固定 10 违纪
3.14 将危险化学品直接倒入下水道内 5~10 轻微违纪
3.15 化学品库房未按要求定时保持有效通风 5 轻微违纪
3.16 擅自混合不同种类的化学品 5 轻微违纪
4.0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证 20 严重违纪
4.02 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未安排监火人、未放置灭火器、周围易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气瓶与明火距离不符合标准, 20 严重违纪
4.03 动火证审批人未按要求亲自或未委派他人到动火现场进行实地观察就签字批准但却存在安全隐患的 10 违纪
4.04 焊接过程中,发热的焊具和工件周围放置有酒精、油漆、油类等易燃易爆品 20 严重违纪
4.05 配电柜、开关或用电设施(增加)周围1米范围内放置油漆、乙炔瓶等可燃物 10 违纪
4.06 电焊前未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是否有易燃物品 10 违纪
4.07 电焊时,附近5m(改为10m)内无灭火器材 10 违纪
4.08 在设备带油的情况下进行焊接 10 违纪
5.01 行车操作 违反行车“十不吊”原则进行作业 20 严重违纪
5.02 行车未按要求使用之前对设备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和维护 5 轻微违纪
5.03 吊运的重物在人头上越过或员工从行车吊运的重物下通过,员工在作业时看到行车吊物从头顶开过或对行车工要求避让置之不理,没有及时避让的 5 轻微违纪
5.04 用行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的 10 违纪
5.05 行车负重移动时,重物离移动路线上的最高设备的距离至少在0.5m以上 5 轻微违纪
5.06 用行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大车移动超过5米时,未将重物高度降至离地面200mm进行平面移动 5 轻微违纪
5.07 背对行车的牵牛现象,甚至有使用遥控器远距离遥控牵牛现象 10 违纪
5.08 起吊时,空钩挂住物件未发觉,导致吊绳受力存在安全隐患的 20 严重违纪
5.09 注意力不集中,边开行车边和别人聊天或者边干其它的活 5 轻微违纪
5.10 违规作业使行车相互碰撞或撞击在轨道端部的限位上 5 轻微违纪
5.11 开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确保吊钩和所吊物品在视线范围内,严禁有牵牛、产品起吊过高或高度不够、摆动幅度大等现象 5~10 轻微违纪
5.12 较大型产品运输中应该使用两根吊绳,但仅使用单根吊绳进行吊运,存在严重违纪安全隐患 10 违纪
5.13 产品起吊前没有确认绑牢,在起吊时发生歪斜或坠落 20 严重违纪
5.14 浇注组拆模时有一次性吊两个及以上大模具或两只及以上线圈的现象 10 违纪
5.15 吊具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点检或使用磨损严重的吊带 20 严重违纪
5.16 无证或无培训操作行车 20 严重违纪
5.17 在行车明显存在刹车不灵、异响或抖动等异常情况下未进行报修且强行作业的 20 严重违纪
5.18 行车在起吊较大物品时,除负责把扶的人员,周围其他的人员未在安全距离1.5米之外 10 违纪
5.19 违反工艺规定的行车操作规定的 10 违纪
5.20 吊运产品使用的吊具吨位不能符合产品重量要求 20 严重违纪
5.21 行车停放在过道,或吊钩的高度低于三米 5~10 违纪
6.01 设备、用电类 操作工不熟悉本人所操作设备的操作规程的 2 轻微违纪
6.02 擅自动用车间内设备,擅自拆除设备或工具上安全保护装置,擅自操作其他车间的设备 10 违纪
6.03 未取得相应资质或批准,擅自操作电焊机、氧乙炔、行车、叉车、机床、电锯、剪板机等 20~40 严重违纪
6.04 未经车间批准,擅自操作电瓶车、砂轮机、切割机、搪锡炉、绕线机等 10 违纪
6.05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如浇注罐、烘箱、行车、剪床、旋转机床、电动平车、气焊等设备) 10 违纪
6.06 对有故障或待修设备未悬挂警示标识,高空维修在危险区域范围内未拉起禁戒线 10~20 违纪
6.07 非恶意的随意拆除、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 5 轻微违纪
6.08 对每次操作时发现的设备隐患及故障隐瞒不报或带病作业者 10 违纪
6.09 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设备带病作业未及时报修 10 违纪
6.10 剪板机每次停机后或人员离开正面操作岗位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将保险杆扣上 5 轻微违纪
6.11 禁止私拉各类电源和照明线,私自加长电源线长度,电源线盘破损未及时发现进行处理 5 轻微违纪
6.12 违反消防用品管理和使用规定,现场存在损坏、过期的消防设施未及时报修或提出更换 10 违纪
6.13 浇注组切割机的刀片还在旋转,没有停稳员工就登上作业台        20 严重违纪
6.14 切割机的刀片因为未有效固定,存在松动现象,可能有脱落的危险 5 轻微违纪
6.15 砂轮切割机砂轮片有缺口却仍在违章进行操作 10 违纪
6.16 叉车、电动液压车车速快、转弯急 10 违纪
6.17 浇注移动平车限位挡销因重力撞击会使挡销弯曲造成脱位,造成小车冲出轨道 10 违纪
6.18 现场铁轭吊运使用的磁铁,人为原因造成磁铁失磁或磁力不足 20 严重违纪
6.19 在设备配电柜内存放物品 10~20 违纪
6.20 私自违规使用工作以外的用电设备 10 违纪
6.21 未按期检查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装置 5 轻微违纪
6.22 在带电区域喷洒水等导电物质 10 违纪
6.23 使用各种无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的各种电动机械设备 5 轻微违纪
6.24 关键设备紧急制动开关失灵未报修或报修后未及时进行修理仍在使用 10 违纪
6.25 调试检验员工作结束,未关闭工装电源 5 轻微违纪
6.26 调试检验员未在醒目处悬挂警示标牌 10 违纪
6.27 设备上电前没有使用万用表检测绝缘,在没有确保系统安全情况下合闸操作 10 违纪
6.28 二车间电焊房对除焊接油箱以外的其他产品或零件进行喷漆 20 严重违纪
7.01 叉车/铲车 叉车/铲车驾驶员在视线不良的作业现场行驶,未注意观察车辆和行人动态 5 轻微违纪
7.02 叉车/铲车超速行驶的(超过10km/小时) 10 违纪
7.03 叉车/铲车驾驶员每天交接班和行车时未对车辆的重点部位(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进行检查 5 轻微违纪
7.04 叉车/铲车进出作业现场(仓库)时,未减速慢行或逆向行驶、抢道行驶。 10 违纪
7.05 叉车/铲车叉臂上站人或托盘上带人 10 违纪
7.06 发动叉车之前,未确认叉车周围无人 5 轻微违纪
7.07 疲倦和神情恍惚或手湿滑、有油污时驾驶叉车 10 违纪
7.08 叉车驾驶室里堆放工具或其他物品,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 5 轻微违纪
7.09 除司机以外的人乘车;不得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10 违纪
7.10 禁止野蛮驾驶,不得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得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堕落叉车倾翻; 10 违纪
7.11 货叉升高时,驾驶叉车 10 违纪
7.12 超载、超高(2m以上)和偏载堆垛 5 轻微违纪
7.13 用货叉尖挤推货物或提升货物 10 违纪
7.14 离开叉车前未将门架稍前倾、货叉自然放下降至地面、方向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上手刹 5 轻微违纪
7.15 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 10 违纪
7.16 叉车铲起重物,人员进入重物下作业 20 严重违纪
7.17 叉车进行PK屏、真空有载开关等高窄物品搬运时,叉齿前倾、超速、急刹车、快速转弯等危险动作,在路面不平整时未谨慎慢行 10 违纪
7.18 单手操作车间电动液压车 10 违纪
7.19 开车时坐在电动液压车扶手上 10 违纪
8.01 其它 检修人员未在检修时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检修警示标牌 20 严重违纪
8.02 擅自涂改或毁坏《点检表》 5 轻微违纪
8.03 未在醒目位置悬示《点检表》 5 轻微违纪
8.04 未定期检查操作的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备有效 5 轻微违纪
8.05 员工上下班途中不遵守交通规则 10 违纪
8.06 强令他人冒险或进行安全违章/违规作业 所对应的违章/违规行为处罚标准的两倍
8.07 其他未在罚则内之违规事项参照上述条款中同类条款,依违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适当处罚 依违规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适当处罚

 

附件2:
工艺纪律要求及考核标准员工认真执行工艺纪律,是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必要条件。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在进行作业时遵守工艺纪律,主要是“三按和三检”制度,即“按图纸、按标准、按工艺要求”作业制度和“自检、互检、专检”三结合的检验制度,并对相关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1、员工必须按照图纸、按技术标准、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
2、员工在实际操作前和操作中,发现图纸、标准、工艺要求不明确或不准确,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反映并要求得到明确的指示、指导、说明,在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3、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工装、工具、设备;
4、员工在完成本工步的操作后,必须进行自检,在确认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方可提交专检或流入下道工步;
5、员工在接收上道流入的产品时,必须按照互检表要求进行互检,在确认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方可接受该产品并开始本工序的操作;
6、专职的检验人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对产品进行检试验,在确认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方可放行;
7、具体规定见表2
表2工艺纪律管理细则

编号 类别 违规行为 扣分标准 违纪等级
2.01 违反“三按”原则 违反“三按生产”原则,已造成质量事故或造成较大质量事故 20~100 严重违纪
2.02 违反“三按生产”原则,作业时未使用相匹配的工具进行操作造成后果的或未经其它相关部门同意私自按照自己方法进行操作 20 严重违纪
2.03 违反“三按生产”原则,被检查人员发现但未造成质量事故 10 违纪
2.04 使用无效工艺文件、图纸、履约资料(失效版本、无图章或无授权人签名)、现场有多种版本同时存在,工作现场发现无效的图纸 10 违纪
2.05 违反“三检”原则

该工序完成未要求互检人员和专检员检验过并签字确认,继续往下操作的 20 严重违纪
2.06 互检人员未认真积极的配合互检工作,采取消极对待、敷衍了事、明显问题未发现等情况 20 严重违纪
2.07 下工序人员同样承担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仔细检查的责任,明显的异常未能发现,可以控制的异常未得到控制,将追究前道所有各工序相关人员未应尽的责任 10 违纪
2.08 下工序人员已发现上工序产品的存在异常未主动汇报也未采取任何积极的措施进行解决 10 违纪
2.09 违反“三检”原则 明知原材料或模具等对产品存在质量隐患不报,就直接使用在产品上流往下道工序的 20 严重违纪
2.10 产品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挂有不合格品标示的产品流到下工序作业的 10 违纪
2.11 发生不合格品 造成产品不合格,存在操作责任的,(互检人员漏检减半处分,专检人员漏检接受相同处分) 10 违纪
编号 类别 违规行为 扣分标准 违纪等级
2.12 各类表单 填写 经过按时点检(保养)后,填写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相符 20 严重违纪
2.13 在点检(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就完事,也不进行汇报、跟踪,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10 违纪
2.14 各类需点检(保养)项目的责任人回答不出每日进行点检(保养)的内容 5 轻微违纪
2.15 设备的温度、真空度、使用时间或维修时间等参数填写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 10 违纪
2.16 质量跟踪卡、检验记录 填写 质量跟踪卡、检验记录未按时(过早、过晚)填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10~20 违纪
2.17 质量跟踪卡、检验记录因保管不当受损或丢失,使产品各工序的可追溯性受到影响 10 违纪
2.18 质量跟踪卡、检验记录填写字迹模糊、过分潦草,存在多人无法识别或有涂改的情况 5 轻微违纪
2.19 与产品相关的清洁防护 未按工艺要求对产品/半成品/零部件/退返品/返修品进行效遮盖、防护或直接和有污染的料盒、料架、托盘、地面等其他物品接触,且造成损失 10 违纪
2.20 在产品/半成品/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未按工艺要求进行且造成损失 10 违纪
2.21 绝缘件和金属件未分开存放和加工 10 违纪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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